温江区人民医院2015年动脉硬化检测仪租赁公告
一、采购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数量 |
租凭期限 |
动脉硬化检测仪 |
1台 |
1年 |
二、诚邀有资质单位参与投标,进行比选、议价 。
三、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国家注册管理要求(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注册证号、生产日期、生产国家产地等信息) 。
四、投标人需要提供参与比选的所有产品的详细参数以供选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生产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若所投产品为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应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应提供其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说明: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生产的,则为生产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注册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按包件提供,且对于同一包件,生产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向一家投标人授权);
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7)投标人需要具有医疗设备租赁资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时年租金不得超过10万元,做好租赁期内的维保方案,否则视为无效。第二年是否租赁,视设备性能及公司服务情况由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另行谈判。
六、投标要求:
1、备齐本通知“资质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
2、报价清单,一式两份(必须详细填写在报价之内的所有设备、型号、品牌及年租赁价格),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售后服务
1.为了确保租赁期的维保服务,要求生产厂家在成都设有厂方办事处,并且在投标时能提供厂方办事处在当地工商局或者外经委的注册文件;并且至少有三名专业维修工程师。
2.做好租赁期内维保服务,负责我院使用人员培训,并负责租赁期内维保工作,租赁期内机器完好率99%,接到通知24小时到场,常年保证提供配件及耗品。
3. 配置清单必须详细填写在报价之内的所有设备及其配件、型号、品牌,不得以标准配置等拢统提法代替。
4.付款方式: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首付第一年租金90%,租赁期满付10%。
八、挂网3个工作日 投标截止日期:2015-7-1 17时。报价文件密封后报送到温江区人民医院设备科,封口处盖骑缝章。
九、开标地点:温江区人民医院第二办公区图书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温江区人民医院设备科 陈先生028-827163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