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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2017年第二季度耗材及设备询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3 00:00 访问量:0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通过院内询价比选的方式,采购耗材一批,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到本院采购科报名。

  1. 一.名称

耗材/设备名称

规格

医用丝绸胶布

 

聚乙烯醇海绵

8*2*1.5cm

医用消毒湿纸巾

 

一次性使用透析护理包

 

一次性衣服裤子

 

无影灯一次性把套

 

牙科手机

1500元/ 只

血氧饱和度监测仪

5000元

护理送药车

限江汉产

二. 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系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温江区相关规定,耗材产品投标人必须为已在我院备案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年检合格);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适用);
6、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7、授权代表身份证。
8、按照挂网询价清单提供所有设备报价资料
(1)介绍彩页资料。
(2)近1年时间内三家供货单位票据或合同复印资料并填写相应表格。(报名时填写)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四.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询价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2017年05月03日至2017年05月07日止.
8:15~12:00;14:00~17:00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东路10号住院部10楼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20735
六. 比选时间:电话通知。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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