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2021年招标代理服务磋商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通过院内磋商方式,新增招标代理服务,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到本院采购部报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需求 |
001 |
招标代理服务 |
3年 |
详见附件 |
- 二.报价要求:
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详见附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无固定格式,但需明确授权人及受权人,需有双方签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7、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公司情况、硬件场地、业绩情况、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答复质疑处理方案和协助
投诉处理方案等内容除纸质版外还需自行携带电子版本。
9、现场参与人员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电子版及第9条除外)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若干,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询价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六、 公告期限、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6日16:30
联系时间:8:30~11:30;14:30~16:30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康泰路86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20735
七、磋商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0日
下载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2021年招标代理服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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